清代知县审案?改口供护同僚,却自掏腰包帮寡妇 —— 日记里的真相
你是一个晚清广东的农民,为半亩祠堂地跟邻居打官司,得先凑 1 万多元(十多千文)打点轿夫、门房、差役 —— 最后赢了,却只拿到 2000 元(两千文,约 2 两银子)赔偿。
你是一个晚清广东的农民,为半亩祠堂地跟邻居打官司,得先凑 1 万多元(十多千文)打点轿夫、门房、差役 —— 最后赢了,却只拿到 2000 元(两千文,约 2 两银子)赔偿。
北京西直门外的高粱桥边,老周的西瓜摊支在老槐树下。七月的日头把青石板晒得发烫,他抹了把汗,把最后一担"黑美人"码成尖塔。这是今年头茬沙瓤瓜,瓜皮上的白霜还没被晨露焐化,咬一口能甜到脚后跟。他盘算着,卖完这担,就能凑够给小儿子抓药的银子——那孩子咳了半个月,药铺
翻完广东知县杜凤治的 400 万字日记,你会后背冒冷汗 —— 这哥们在晚清官场算相对有底线的,可他办的案子,照样让你看清:所谓 "王法",在基层就是块任人揉捏的橡皮泥。
一个胶东“烈妇”的诉状,为何惊动了德国总督府?光绪三十年(公元1904年),胶东莱州府,一位名叫林王氏的年轻寡妇,因反抗宗族逼迫其“守节”并意图侵吞其亡夫家产,被夫家族谱除名,陷入社会性死亡的绝境。然而,她并未认命。她做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:走进百里之外,那